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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9月3日 星期四

【興安軍】



即滿洲國內蒙古族居住地域(興安省、熱河省等現在內蒙古自治區東部)的滿洲國軍蒙古族部隊。

興安軍與其他滿洲國軍部隊以多民族混成的狀況不同,興安軍主要是由蒙古族人組成(當然教官是日本人),部隊也主要在草原地區活動的騎兵。
部隊由草原居民編成之故,擅長射擊與馬術等特色。常以此特性向敵軍背後突襲。



2009年8月29日 星期六

【滿州國軍服 1931至45】 簡介

夾棉冬用制服

騎兵配發日軍44式騎兵槍

三八式步槍及日軍裝備

第二期夏用制服

滿州略帽(第二期滿州禁衛隊帽徽)

滿州國軍服 1931至45 簡介

大至分三期。

第一期:即30年代初滿州國剛成立時,當時的滿州國軍大部份原屬於舊東北軍,所以沿用舊東北軍相同之軍服(灰藍色綿四大袋上衣、直腳褲、絨或布綁腿、布製正帽等),只是把帽徽換成滿州國黃紅籃白黑之五角星章。在這時期滿州國軍之軍服與東北抗日游擊隊之軍服極為相似(雙方部來自舊東北軍之故),為免誤擊自己部隊,作戰時滿州國軍會在左臂帶上黃色布帶,而東北抗日游擊隊則用紅色布帶。此種舊東北軍灰藍軍服即使在30年代末期引入新型軍服後仍然被部份注偏遠地區之滿州國軍使用至1945年終戰。

1932年12月28日引入新的兵科色制(與日軍相同)。

1932年至1937年滿州國軍採用與日軍相同之紅底階級肩章,1937年後由紅色絨底布改為栗子色絨底布。

第二期:1930年代末期開始轉用新型軍服,這種新採用之軍服與月日軍之昭五式極相似,但下士官/兵之軍服上衣在兩明胸袋,而將校服上衣則兩明胸袋再加兩明腰袋。褲改為與日軍相同之馬褲式設計。絨綁腿加日軍同型編上靴。衣料冬用芥末黃絨料、夏用淺卡其色綿料。軍帽分別有正帽、略帽(滿州國獨有之設計)及冬用之毛帽。鋼盔與日軍相同。

第三期:隨着日軍全面改用98式軍服,滿州國也於大約1942年左右出現與日軍98式相似的軍服,當然滿州式是有兩胸明袋設計,階級章也由肩章改為領章。但主流還是第二期軍服較廣泛被使用至終戰。另外於歷史照片能看到滿州國軍也有一種類似日軍98式冬用夾棉制服。

2009年8月25日 星期二

【滿州國軍】之禁衛隊

禁衛隊

滿洲國建國後,愛新覺羅溥儀組織以蒙古人為主約300人的護軍,作為自身的親衛隊。另外也由滿洲國軍選拔出翊衛軍,擔任自身的護衛工作。

1934年護軍編入滿洲國宮內府並皇宮警察化,翊衛軍則改組為禁衛步兵團,擁有人員415人。

1936年基於威儀適切增加騎兵與禮砲砲兵,並改名禁衛隊。

1941年設置獨立司令部,溥儀其弟愛新覺羅溥傑擔任禁衛隊步兵第3連連長(連隊長)。
如同日本近衛師團於戰時亦參加戰鬥,滿洲國禁衛隊也參與討伐馬賊與鎮壓反抗軍的戰鬥。

【滿州國軍】之航空部隊

川崎二式

中島·隼二型式

中島·隼二型式

【滿州國軍】


【滿州國軍】之騎兵



【滿州國軍】




【滿州國軍】





2009年8月20日 星期四

【滿州國軍】簡介

滿洲國軍事力量由「滿洲國家軍隊」、「後方警備」、「治安維持」三部分組成,由日本關東軍控制,起初作戰力量薄弱,主要軍事任務由關東軍實行,後來由於關東軍主力南下,兵力不足,加之滿洲地區抗日武裝遭到鎮壓而削弱,「滿洲國軍事力量」才更多地獨立承擔軍事任務。這其中有很多是日本從朝鮮半島徵召的朝鮮籍日本兵。

滿洲國全境分為十一個軍管區,區首長稱司令。滿洲國軍事權力為關東軍所控制,其軍隊的調動、演習、裝備更換、人事變動都要經過關東軍司令部的批准。
滿洲國軍銜分為將、校、尉三等九級。滿軍由軍官學校畢業後初任少尉,滿2年進中尉,中尉滿2年進上尉,上尉滿3年進少校。少校滿3年進中校,中校滿3年進上校。上校4年進少將,少將3年進中將,中將4年進上將。最高軍銜為上將,為終身職。上將之上又設立將軍,仿照日本的元帥,為榮譽軍銜。張景惠、張海鵬、於芷山、吉興四人獲得將軍軍銜。

1937年(康德四年),「滿洲國家軍隊飛行隊」成立。太平洋戰爭後期,即1944年4月以後,隸屬於日本「第二航空軍」指揮,參與太平洋戰爭。裝備機種有「九七式戰機」、「一式戰機」、「二式單戰機」等。空軍兵力最多時有含運輸機在內約110架飛機。

滿洲國江上軍
滿州國海軍成立於1932年2月15日。起初擁有5艘艦艇。1933年4月1日日本成立「駐滿海軍部」,滿軍海軍從此逐漸發展。1938年日本「駐滿海軍部」廢止,翌年11月海軍被編入「滿洲國陸軍」,名稱改為「江上軍」,人數約為 2000人。主要是協助關東軍和滿洲國陸軍執行河川警備任務,在河川凍結期成為陸戰隊或國境警備隊。在南滿的渤海另有一支海上警備部隊。

根據1932年簽訂的《日滿議定書》,滿洲國的對外國防由日本關東軍負責。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爆發之後,日本陸續抽調關東軍前往中國戰場,滿洲國國境防務日益空虛,於是在1938年頒布《國兵法》,規定全國20至23歲的男性都有服兵役三年的義務。每年春季徵集20萬人,予以軍事訓練,主要是充當工兵,修築軍事堡壘,或者協助警察維持地方治安。不適合服兵役者要參加為時三年的「勤勞奉公隊」,從事土木工程徭役。